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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机构改革】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协

 按照《北京市房山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建设和民政民生工作的领导,使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在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协同优化,为民服务的效率进一步提升。

  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后,将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职责以及区老龄办养老服务相关职责划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不再保留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救灾、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出。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合署办公后优化设立了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社会建设工作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管理科、殡葬管理科)、社会组织工作科、社会福利管理科、社会救助科(慈善工作科、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科)、计划财务科等科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本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本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及社会建设、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下一步,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我区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创新发展。